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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婚介机构乱象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宝鸡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9-07 15: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及省上关于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规范全市婚介服务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整治婚介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征婚群众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净化婚恋服务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婚介服务领域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如实举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对象

宝鸡市范围内从事有偿婚介服务的线下婚介门店、线上婚恋账号、变相开展婚介业务的婚庆、信息咨询、文化传媒类市场主体及个人中介。纯粹公益性、免费社交交友平台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二、重点征集问题线索

广大群众发现婚介服务主体存在下列违法违规情形,均可提供相关线索:

1.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有偿婚介服务;登记住所与实际服务场所不符,违规开展异地服务;线上婚恋平台未依法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

2.虚假营销宣传。对服务性能、功能、质量、成功率、客户资源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作出“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与实际不符的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对征婚者数量、质量、身份来源等作不实描述,欺骗误导消费者。

3.“婚托”欺诈行为。安排“婚托”冒充征婚者与消费者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信息,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介绍费”等名义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流与同一消费者见面,消耗服务次数;以介绍婚姻为名索要高额彩礼、好处费实施诈骗。

4.合同签约违规。服务合同未遵循公平原则,设定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退款责任,约定“概不退款”等不合理内容。

5.收费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法;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预付费方式提供服务,未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价款、退款方式及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且拒不退款;经营出现风险仍违规收取预付款,擅自降低服务质量、随意加价。

6.信息审核不严。对征婚者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学历、职业、财产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明知信息虚假仍予以发布;默许、纵容用户填写虚假信息,为“婚托婚骗”提供便利;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核实征婚者身份,放任虚假信息传播。

7.信息泄露滥用。未经征婚者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推广;收集征婚者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内部管理混乱,员工随意查阅、复制、传播征婚者个人信息;未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未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被窃取。

三、线索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问题,反映线索请尽量提供涉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缴费票据、合同等证据材料,写明事件经过、联系电话,便于核查回访。

1.政务服务热线: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

2.举报电话0917--3260627;

3.来信来访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614室,邮编:721000

四、有关说明

1.线索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收到线索后,我局将按照专项整治分工,属于民政职责的开展核查;涉及虚假宣传、无照经营、消费纠纷等线索,将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3.温馨提示广大征婚群众,选择婚介服务时务必核实机构资质,仔细阅读服务合同条款,审慎缴纳预付款,妥善保管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消费。

                 

                     宝鸡市民政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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