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少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按照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社区建设指导工作已调整至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市民政局实施的老年人助餐点,主要是为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用餐等基本生活需求,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幸福院和部分餐饮企业建设的助餐点位。老年人在就餐点用餐,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统筹规划,织密养老服务网络。市民政局将老年助餐点建设纳入“十五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推行以镇(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互助幸福院为节点的“1+N”服务模式,持续巩固养老服务网络。市民政局联合发改、财政等11个部门印发《宝鸡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自2021年起,构建“个人、机构、政府、社区、社会”多方共担筹资机制,累计投入资金2042万元。依托城乡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幸福院及合规餐饮门店,建成运营老年助餐点315个,在建34个,累计服务老年人138.1万人次。
二是创新多元运营模式,提升助餐服务质效。积极探索集中配餐服务模式,推动助餐点提质增效。陈仓区创新推行“中央厨房+连锁配送”模式,落实食材采购、加工检测、营养配比、冷链配送四统一标准化管控,辖区助餐点日均服务量达150人次,人工成本下降20%,有效扩大服务覆盖、提升运营效率。该成熟经验获省民政厅充分肯定,作为老年助餐优秀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借鉴。加快发展上门送餐,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需求。市级安排补助资金57.6万元,选取金台、渭滨等五县区开展送餐试点,每餐配套2元专项送餐补贴。扶风县创新村级送餐管理模式,由村党支部书记统筹送餐规划、资源调配、日常监管与服务落地,贴心解决农村老人就餐难题,获评群众认可的“送饭书记”暖心服务品牌。
三是健全常态监管体系,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市民政局将老年人助餐点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作为申报条件必选项,所有老年人助餐点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接受行业部门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食品留样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隐患整改、潜在风险报告等要求。开发了老年人爱心助餐系统,统一配发助餐机、身份证读卡器、小票打印机等助餐设备,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核减。指导各助餐点在显著位置设置《意见反馈栏》,主动公布市、县(区)两级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探索建立“陪餐”等制度,市、县(区)、镇(街)定期到各助餐点体验“老年餐”,让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四是强化政策资金保障,释放惠民服务红利。全面落实助餐机构税费减免优惠,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类惠民价格。积极构建“省市统筹引导、县区主体投入、社会多元参与”的动态资金保障机制,市级每年列支20-50万元福彩公益金,累计投入超200万元。强化正向激励与阵地提质,累计拨付8.5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对7家运营稳定、就餐规模较大的助餐站点予以专项奖励;下达23.8万元改造资金,支持119处助餐服务点优化就餐环境、更新配套餐饮设备,全方位夯实老年助餐长效运营支撑。今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原补助一餐(午餐)的基础上,调整为补助三餐,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老年人。您提出的建议挺好,也符合我们当前的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综合考量区域老年人居住分布、出行半径等因素,分阶段、分批次有序扩大助餐服务覆盖范围,稳步提升服务可及性与普惠性,切实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吃出“幸福感”。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民政局
2026年9月9日
(联系人:赵亮,电话: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