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405号
提案的答复函
贾永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质扩面社区老年助餐点的提案》(第40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现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从民政养老服务工作范围答复如下:
目前,宝鸡市常住人口321.56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95.7万人、占比29.76%,老龄化程度位居全省首位,已全面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并加速向重度老龄化过渡。为解决老年人基本的用餐服务需求,2021年起,我市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逐步启动实施老年人助餐工作。目前,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优化网点布局,拓宽服务覆盖。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立足城乡发展实际,分类施策构建多元化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在城区,重点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等现有设施,深度融合“日间照料+助餐服务”模式,实现“一餐热饭、多重服务”。在农村,主要以互助幸福院为核心载体,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反哺老年人助餐的可持续模式,推进“集中用餐+上门送餐+探访关爱”服务,引导村民志愿者参与老年人助餐。从2021年起,先后投入2042万元,建成老年人助餐点315个、在建34个,老年人在助餐点用餐,政府按照每餐1至2元标准给予补助,累计服务老年人138.1万人次。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夯实服务保障。市民政局联合发改、财政等11个部门印发《宝鸡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给予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优惠政策。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原补助午餐的基础上,调整为补助3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助餐点,在做好午餐服务的基础上,合理延伸服务时段, 同步提供早餐、晚餐。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老年人。其中2024年,安排资金8.5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7所服务持续开展、就餐人员较多的助餐点位给予奖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助餐。下拨专项资金23.8万元,用于119个老年助餐点位内部环境、助餐设备等改造提升。
三是从严常态监管,提升服务品质。市民政局将老年人助餐点位《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作为申报条件必选项,所有老年人助餐点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证照,接受行业部门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建立健全原料控制、食品留样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隐患整改、潜在风险报告等要求。开发了老年人爱心助餐系统,统一配发助餐机、身份证读卡器、小票打印机等助餐设备,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核减。指导各助餐点在显著位置设置《意见反馈栏》,主动公布市、县(区)两级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探索建立“陪餐”等制度,市、县(区)、镇(街)定期到各助餐点体验“老年餐”,让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举措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实操价值。近年来,虽然我们在老年人养老助餐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老年人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要求,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综合考量区域老年人居住分布、出行半径等因素,分阶段、分批次有序扩大助餐服务覆盖范围,稳步提升服务可及性与普惠性,切实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吃出“幸福感”,指导各县区加强老年助餐点位管理,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民政局
2026年9月9日
(联系人:赵亮,电话: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