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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8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10-30 14:48:34

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81号

提案的答复函

 

杨帆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高龄建筑工人返乡就业与养老服务的提案》(第2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老年群体需求为导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

一、聚焦阵地建设,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础。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和镇(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载体,加快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一是促进农村互助幸福院提质增效。通过对69所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撤停并转,调整为养老服务点或活动室,对剩余1072所实行分类挂牌运营,实现了农村养老设施的精准化管理和运营效率的提升。二是扩容增效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206所、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县区2个,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三是积极推动站点功能提档升级。建成运营老年助餐点315个,在建34个。扶持13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转型打造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持续延伸拓展各类养老服务,面向辖区老年群众常态化提供堂食助餐、上门送餐服务,切实破解老年人就餐不便难题。

二、深化医养结合,完善养老健康保障体系。我局联合市卫健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关于遴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在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并不断加强医疗能力建设。我市以国家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两院共建”及农村医养融合。目前,全市7所养老机构和5所日间照料中心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谋划医养服务中心项目4个,计划投资1445万元,其中2个项目已获省级补助180万元并进入实施阶段。同时,推动互助幸福院与村卫生院功能融合,组织村医为高龄失能、慢性病老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4万余人,为4.3万名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实现养老照护与医疗服务就近衔接。

三、健全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政策落地。一是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构建市县镇村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明确职责与评估机制。发挥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定期会商解决跨部门难题,重大事项随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各县区同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级统筹、县区主责、部门协同”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扶持保障政策,社区设施年运营补贴6至14万元,农村幸福院年补2万元以上。水电气热执行居民价,非营利机构免行政事业收费。累计撬动社会资本近4亿元,引进品牌企业10余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格局。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实施“千人培训计划”,建立2所市级基地,累计培训3000余名护理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成立智慧康养产教融合共同体,政企校研合力培养人才。每个幸福院配1名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脱贫人口,确保农村养老服务有人抓、有人管。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提案建议为重要抓手,持续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联系人:张祎欣    联系电话:0917-326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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