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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7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21 15:25:00

闫秉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健康养老事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第3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养老服务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机制。以市政府文件在全省率先出台《宝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和《宝鸡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包含26项工作任务的《宝鸡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作为附件一并公布,编制《宝鸡市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产业用地规划》,对全市养老服务3年发展进行整体布局推进,制定了《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起草了《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宝鸡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撑机制。《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等四项支持政策相继被省民政厅《工作动态》刊载并在全省推介。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市累计投入2.3亿元,每年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占比超过可用资金的60%,系统推进公办、民办、居家和社区、农村互助幸福院、智慧赋能“五位一体”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管理。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350 所,其中25 所公办和33所民办养老机构各具特色,206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了超95%的城镇社区,108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了近93%的行政村,全市共有养老床位2.61 万张。积极推进社区老年人爱心助餐工作,全市累计建成社区老年人爱心助餐点位136个,爱心助餐送餐已惠及全市40.6万多名老年人。全市城乡一体、公办民办养老机构优势互补、社区和居家养老有序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稳步推动医养康养协同发展。联合卫健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关于遴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每个县区遴选了1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支持机构。目前,全市58所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实现全覆盖。按照陕西省旅居养老基地评选标准,我市首批入选陕西省旅居养老基地的宝鸡高新老年公寓、高新颐盛德老年公寓、眉县乐缘老年公寓、凤县丰禾山养老中心等4所养老机构充分利用各自生态资源和医疗资源,提供旅居养老康养特色服务项目,满足了老年人旅居养老康养多元化、多层次需求,让老年人快乐享受旅居养老康养生活,实现旅居养老康养融合发展,形成各自发展旅居养老康养品牌。

四是突出专业服务,持续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连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联合市人社、教育、财政印发《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启动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工程,确定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亚太中等专业学校2所院校为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余名,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职业技能培训后上岗的目标。连续6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在省级举办的大赛中有3人获得一等奖,市民政局连续三届荣获优秀组织奖,累计有54人在省、市竞赛中取得名次,成为养老机构护理业务骨干。在全市养老领域,有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有12名护理员被省、市表彰为“最美养老护理员”,有3名护理员被评为“宝鸡市技术能手”,有1人获得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章,开展养老护理员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市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得到不断提升。建立提高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待遇制度机制,拓展养老人才招聘渠道,每年组织养老机构进入大、中专院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吸引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加入宝鸡养老队伍,为宝鸡发展养老事业注入新鲜血液。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完善政策支持,进一步夯实养老事业发展基础,努力推动我市养老工作迈上新台阶,为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提供舒心、安心、放心的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1日

(联系人:王旺    联系电话:0917-326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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