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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宝鸡天台山陵园乱收管理费
内容 宝鸡天台山陵园对于20年以上的墓地,每年收取260元管理费依据是什么?而且一次性必须交5年或10年,20年,一次性交5年没有优惠,一次性交10年,20年有优惠,这些收费或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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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MZJJZXX20240400203 提交时间 2024-04-08 09:23:56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

经核查,反映公墓单位对墓穴20年使用期满后收取管理等费用问题属实。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2012〕673号)“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价经发〔2007〕172号)“经营性公墓收费包括建墓工料费、墓穴租用费、安葬费、护墓费、绿化费、管理费、安葬证工本费。护墓费按照公墓售价总额的10%提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管理费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办公、宣传等费用。墓穴和骨灰格位使用周期为20年。期满后需继续保留的,应缴纳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墓穴租用费和管理费,同时按上述两项费用的10%缴纳护墓费”等相关政策规定,各公墓服务单位可以向丧属收取墓穴租用费、管理费和护墓费三项费用。 

宝鸡市天台山是我市建设起步较早、安葬数量较多的经营性公墓,近年出现墓穴使用周期超过20年的数量呈递增态势,墓地维护管理成本高等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公墓服务单位依据政策规定,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综合兼顾各方,核算定价,按照不同年限、不同价位向丧属收取墓穴管理费用,主要维护公墓日常运行。

请您关心、理解和支持殡葬事业、特别是公墓建设可持续发展。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市殡葬管理处(0917-3358986)详细咨询。


答复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4-04-0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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