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
信件性质 | 咨询 | ||
办件标题 | 孤儿院 | ||
内容 | 请问有满足什么条件的小孩可以送去孤儿院 | ||
附件 | 无附件 | ||
信件编号 | MZJJZXX20200700001 | 提交时间 | 2020-07-29 11:29:52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收留抚养下列儿童: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人的儿童;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人的儿童;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5.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慈善事业促进和儿童福利科,3260130。 |
||
答复机构 | 宝鸡市民政局 | 答复时间 | 2020-08-03 17:21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