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管社会组织年检情况的通报》(宝民发〔2024〕144号),因宝鸡市墙体屋面材料工业协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予以撤销登记。另外宝鸡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拟注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三条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七条规定,经市社会组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宝鸡市墙体屋面材料工业协会党支部和宝鸡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党支部,两个社会组织党组织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及支委委员职务自行消失。党组织印章及荣誉牌匾交由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统一销毁。
特此公告。
中共宝鸡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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