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按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经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反馈结果,拟确定眉县民政局等6个单位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宝鸡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李满林等12人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段涛 市人社局表彰奖励办公室 0917-3260187
倪波 市民政局人教科(机关党委) 0917-3260139
电子邮箱:mz207@126.com
地址:宝鸡市陈仓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8层
邮政编码:721004
附件:
1.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名单
2.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宝鸡市评选推荐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附件1
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正式
推荐名单
一、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6个)
宝鸡市眉县民政局
宝鸡市陇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宝鸡市金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宝鸡市渭滨区渭水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宝鸡市岐山县民政局
宝鸡市麟游县中心敬老院
二、全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12个)
李满林 宝鸡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尉博文 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街道社工站站长
沈义新 宝鸡市千阳县社会救助站干部
刘 昊 宝鸡市凤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养老服务与慈善福利股股长
张 凌 宝鸡市太白县社会救助站干部
张兴华 宝鸡市高新区钓渭镇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苏 蕾 宝鸡市凤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救助股股长
刘剑锋 陕西康复医疗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保惠 宝鸡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
张宏宽 宝鸡市殡仪馆炉工组组长
李富强 宝鸡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高芳珍 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党委书记、院长
附件2
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正式
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一、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拟正式推荐对象
1.宝鸡市眉县民政局。机构为正科级政府单位,内设股室6个,工作人员19人。近年来,该单位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五大行动”,扎实推进议事协商创新试点等工作。将乐缘老年公寓创建为陕西省第一批旅居养老基地,滨河、景贤社区创建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滨河、东盛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慈善示范社区,“六心六色多彩服务·绘就最美夕阳红”被评为全国优秀典型案例;《晓文一号种植团体标准》被评为全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首善商会等4个支部被评为市级四强党组织。先后荣获国家级村级议事协商试点优秀单位、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先进县、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连续四年荣获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县、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先进县。
2.宝鸡市陇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机构前身为陇县儿童福利院,为陇县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服务、救助服务、教育发展、社会工作及三留守人员联动服务等五区八室,现有工作人员10人,服务困境儿童2253人。近年来,该单位以加快转型为重点,以优化提质为抓手,探索建立了富有陇县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3633”工作体系,指导镇、村开展摸排建档、巡访关爱、监护监督、救助帮扶、权益维护等工作,为全县1000余名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建档立卡、科学评估、关爱帮扶等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先后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开展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14场次1800余人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活动46场次,服务近5000余名未成年人,初步建立了党政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大未保”工作新格局。先后荣获宝鸡市三八红旗集体和文明单位,2024年被纳入民政部全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创新试点县。
3.宝鸡市金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机构为金台区民政局内设行政机构,配有登记员4人。该单位在金台区被确认成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以来,探索出以“四坚持、四强化、四着力”为指导思想的“3456金台婚俗改革模式”。完善三项推进机制,即区级联动“自上而下”、镇村联治“清单管理”、城乡联创“同频共振”;建成四个服务阵地,即婚姻家庭“辅导阵地”常态化、红白理事“一线阵地”规范化、乡贤能人“说法阵地”正规化、周秦文化“家风阵地”普及化;搭建五个工作平台,即婚姻辅导平台、创新颁证服务平台、“金鹊桥”婚恋交友平台、窗口自助服务平台、婚姻家庭文化宣讲平台;注重从六个维度加强,即加强党员引领、市场监管、典型带动、“六进”宣传、媒体引导、文化传承,全力推动婚俗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先后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全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4.宝鸡市渭滨区渭水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机构为省级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人员15 人,内设15间颐养室、29张床位,目前日间照料老人13人,居家上门照料老人62人,爱心助餐老人286人。该单位在养老服务上践行健康智慧养老﹢医养融合新模式,致力于打造健康智慧养老服务,根据每位老人的身体状况和个性化需求,制定专属服务方案,提供24小时贴心服务,累计服务老人540余位。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为老人佩戴健康智能监护器,实现对老人信息、服务记录、健康数据的实时管理和动态更新。成立了宝鸡市老年大学高新渭水苑分校,开办书法班、绘画班、舞蹈班、理疗瑜伽班等课堂,招收学员183人,切实培养社区老年人兴趣爱好,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5.宝鸡市岐山县民政局。机构为正科级单位,内设6个股室,工作人员28人。近年来,该单位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力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突出。建成京当镇级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施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完成箭括岭、周公庙、召亭等18条地名申报工作,建成县殡葬礼仪文化展示馆,深化“五社联动”试点,启用县婚姻登记户外颁证基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多次在全市交流经验,连续四年在全市民政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一方阵。先后荣获第二届西安国际老博会优秀组织单位、全市“四优”模范机关,“岐山县让优秀文化在殡葬改革中绽放异彩”入选全国殡葬改革优秀案例。
6.宝鸡市麟游县中心敬老院。机构为副科级单位,是集特困人员供养、托老代养及孤残儿童救助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养老机构,现有管理人员4人,护理人员48人,床位378张,入住服务对象178人,内设医务室、理发室、心理辅导室、爱心超市等10个功能室部。突出设施养老强保障,先后实施敬老院二期、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消防改造等项目,配备无障碍坡道、紧急呼叫系统,保障老人人身安全。突出精神养老提品质,坚持每月举办集体生日和文体活动,深化“点单下菜、回家探亲、节庆娱乐”个性化服务。突出智慧养老优服务,搭建全院智能化康养管理服务平台,对老人的居住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监测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服务。先后获得省级四星级敬老院、卫生先进单位,市级养老服务质量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三星级志愿服务组织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全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
1.李满林,男,汉族,1975年8月生,陕西扶风人,中共党员,现任宝鸡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他将信访工作视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规范流程、创新机制、强化落实,确保救助政策公平、高效、及时地惠及群众。制度建设方面,他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主导研究制定市局机关信访工作规章制度,从接访时的热情接待,到登记时的详细记录,再到答复时的严谨规范,每一个程序都细致入微,该制度被纳入《宝鸡市民政局制度汇编》。他推动建立信访问题定期研判和“一案一策一专班”机制,定期分析和解决群众诉求,确保群众诉求及时有效处理,努力实现“最多访一次”的目标。为确保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他建立了有效的工作落实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跟踪询问落实情况,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2.尉博文,男,汉族,1981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工站站长。在社工站建设管理服务中,他始终秉承“发展社会工作,建设幸福家园”服务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服务理念,创新“1234”工作法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在实践中形成了“‘千’手你我‘渭’民服务”工作品牌,并开展多样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特色服务。在他带领下,社工站建立了“一对一”帮扶机制,为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提供定期上门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千渭街道社工站凭借其专业能力、团队协作以及全面的服务功能,在省级评估中荣获“优秀”等次。
3.沈义新,男,汉族,1968年12月生,陕西千阳人,现任宝鸡市千阳县社会救助站九级职员。1991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在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发放、民族宗教、农村低保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调入千阳县社会救助站工作并全面负责站内工作,带领救助站全体员工开拓进取,累计争取项目资金650万元,成功将县救助站整体搬迁,从2亩拓展到占地10亩,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高标准示范站。他顺应改革之需,成立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并负责全面工作,累计开展关爱服务活动180场次,2.4万名未成年人受益,并在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
4.刘昊,男,汉族,1986年1月生,陕西凤县人,中共党员,现任宝鸡市凤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养老服务与慈善福利股股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以来,该同志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汇报和协调,推动了凤县中心敬老院、留凤关区域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特困供养人员“幸福之家”建设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7月,凤县遭遇百年不遇的洪水灾害,他第一个赶赴现场,协调指导应急抢险工作,安抚老人情绪,联系调配生活物资,有效保障了在院老人安全。作为共产党员,他高质量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创新开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指导凤县丰禾山养老中心成功创建为全县第一批康养旅居示范基地。先后荣获全市“社会救助先进个人”“优秀第一书记”“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5.张凌,女,汉族,1984年10月生,陕西省太白县人,现任宝鸡市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等业务。在儿童福利工作领域,她深入全县镇村,累计走访44个村、2个社区,建立完善了困境儿童信息档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了保障范围。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中,2023以来累计开展街面巡查200余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救助流浪乞讨、精神失常、遇难受困、打工无着、寻亲不遇等各类生活无着人员24人,护送返乡救助2人。对突发降雪无法前行的司机,她与同事送去近200份食品和矿泉水。在救助工作宣传方面发放引导卡200张,宣传彩页1000余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心和关爱。
6.张兴华,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陕西宝鸡陈仓区人,中共党员,现任宝鸡市高新区钓渭镇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从事基层民政工作以来,他坚持“用脚步丈量民情”,深入全镇17个村(社区)走访,针对困难群体需求差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政策。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就业创业等方式增收脱贫。积极推动“五社联动”齐抓共管,组建“红马甲”志愿服务队18支,号召镇村干部群众慈善捐款2.24万元。他积极推动宣传“互联网 +民政服务”模式,实现了民政业务的信息化、网络化办理。积极落实“三级联审+公开公示”制度,对低保、临时救助等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担任社会事业办主任以来,经手资金超千万元,始终保持“零违纪”。
7.苏蕾,女,汉族,1989年1月生,陕西凤翔人,现任宝鸡市凤翔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救助股股长。她坚持“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的原则,走村入户,深入一线,认真组织落实各项特困供养政策。2020年,率先探索开展精神残疾特困人员寄宿制托养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将30余名严重精神障碍特困人员委托第三方实行集中托养,实现“一人托养、解放全家”。2023年,结合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她积极探索推行“三色预警”动态管理机制,将全区85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照绿色、黄色、红色实行分类管理,将100余名最困难的红色户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组织镇、村为4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户内提升改造措施和日常生活服务。先后获得宝鸡市凤翔区“民政工作先进个人”“目责考核先进个人”等荣誉。
8.刘剑锋,男,汉族,1979年2月生,陕西扶风人,现任陕西康复医疗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始终将助力民政事业发展视为己任,在康复医疗、养老服务等领域提供卓越的产品与服务,心系扶老助弱,积极奉献企业爱心。在2024年承接的眉县、扶风县、岐山县、陈仓区等地700余户适老化改造项目中,他坚持亲自走访,深入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家庭需求,量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每户家庭增加扶手、改造坡道、铺设防滑地面等,显著提升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他满怀大爱情怀,向宝鸡市的县区贫困残疾人群众、渭滨区宝桥医院、宝鸡市儿童福利院等累计捐赠物资超过35万元。2022年荣获宝鸡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奖项,2024被宝鸡市民政局评为第二届西安国际养老产业博览会优秀组织单位。
9.张保惠,女,汉族,1975年10月出生,陕西宝鸡人,现任宝鸡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护理员。她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失能老人护理一线,为老人提供细致周到的个性化服务。从老人的饮食起居、日间照料、康养护理,到为老人擦洗身子、剪指理发、端屎端尿、喂饭喂药每一个细小环节她都一丝不苟、用心用情。在面对老人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挑战时,她不仅在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更在心理上给予安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10.张宏宽,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陕西扶风人,现任宝鸡市殡仪馆炉工组组长。二十多年来,他累计火化遗体5000多具,接待服务丧属 2万多人次,以温和的态度、周到的服务让家属在悲痛中感受到尊重和关爱。他不断钻研火化机械构造与机电原理,带领班组节约成本。疫情期间,主动请缨,担任突击队员,24小时坚守岗位,圆满完成疫情火化任务。2019年被中国殡葬协会授予“殡葬事业最美火化师”;2020年获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章;2024年荣获陕西省民政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
11.李富强,男,汉族,1972年5月生,陕西扶风人,中共党员,现任宝鸡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他始终坚守“为了孩子明天更美好”的初心使命,淡泊名利、忠诚担当,为孤残儿童打造健康成长的幸福家园。他率先在全省提出“强基增能、助人自助”的理念,将社会组织引入儿童福利院,开展“12396”社工工作模式,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与县区残联签订康复救助协议,把自身康复资源向社会残障儿童家庭延伸,实现了残疾儿童康复直通车,救助残障儿童1400余人次;合理构架院教育体系,建办培智教育分校,为106余名残障儿童建立学籍,6名儿童走进职业院校;加快修订完善院标准化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财的管理体系。在他的团结带领下,宝鸡市儿童福利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单位。
12.高芳珍,女,汉族,1975年9月生,陕西白水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党委书记、院长。她认真践行“您在我心里,我在您身边”的服务宗旨,谋划提出了“12345(一条主线、两项基础、三个质量、四型单位、五好干部)”工作思路,多方争资501万元,完成消防设施提升改造,解决单位近10年的生活用水和排污问题,全力保障好320余名服务对象生活安全。完成康宁医院医保信息系统功能优化升级改造,积极筹措资金10万余元,解决了职工因“眼疾”而困扰多年的“心头事”。创新开展“宝一福大讲堂”“职工讲微课”“生活印记”等活动,在促进干部职工转变作风的同时有效提升服务对象生活幸福指数。开通微信公众号、视频公众号,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院工作纪实及各类活动被省市多媒体宣传报道。在她的带领下,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先后获评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陕西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AAA级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