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政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C类(儿童福利领域)项目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宝鸡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29 16:19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省民政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C类项目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内容

(一)项目实施领域。C类项目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项目优先面向相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开展服务、提供支持。

    (二)项目评审数量。按相关规则审查后,向民政厅上报项目1个。

(三)项目评审要点。对申报社会组织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党建工作规范;二是项目实施能力强、组织公信力好;三是申报项目与自身业务范围及宗旨紧密相关;四是申报项目基本内容、预算支出明细合理合规;五是申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六是 C 类项目要真正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以及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七是承诺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八是受益对象不得为单位、机构或项目执行单位员工;九是2020年、2021年社会组织运行和审计无重大问题,未受到行政处罚;十是在疫情防控、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二、评审工作原则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重点、激励先进、竞争择优,更加注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评审工作科学高效开展。

三、评审工作组织方式

市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的审查、遴选、推荐工作,负责向省民政厅上报C类项目,省民政厅负责初审工作,复审工作由民政部组织实施。

四、具体实施和工作要求

有关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相关申报办法和细则、工作要求等请相关社会组织通过官方网站自行下载。材料报送截至日期为5月16日。

 

民政部网址:

http://www.mca.gov.cn/article/xw/tzgg/202204/20220400041596.shtml。

陕西省民政厅网址:

http://http://mzt.shaanxi.gov.cn/html/zx/tzgg/202204/32846.html。

 

 

 宝鸡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樊建锋  电话:0917-3260133,13389175233,邮箱:3235188446@qq.com)


版权所有:宝鸡市民政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一号楼

联系电话:0917-3260144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 网站标识码:6103000068

陕公网安备61030302000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