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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宝鸡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08:37

11月27日,宝鸡市召开市地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制度,提升地名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地名委副主任陈焕文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地名委副主任刘天宏主持会议并安排相关工作。 

会议宣读了《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地名委员会的通知》,审议通过了《宝鸡市地名委员会工作章程(试行)》等文件和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宝鸡高新区41条道路命名更名事项,安排《宝鸡市2023年地名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在国家地名信息库进行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等工作。

会议强调,市地名委各成员单位要深刻领会《地名管理条例》精神,按照民政部来宝调研地名工作的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地名工作重要意义。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必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地名管理工作,让地名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要聚焦“四个强化”,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要强化法治理念、强化工作机制、强化服务能力、强化文化传承,积极将地名文化“润物无声”的根植于群众,逐步增强地名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承载能力。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合力推动我市地名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将地名文化保护融入到地名管理日常工作中,讲好宝鸡地名故事,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点亮城市底色。

市地名委各成员单位,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民政局,宝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市级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约4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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