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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30 15:20:00

宝鸡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第141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性、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发展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市社区为单元,按照“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目标,在万人以上社区规划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面积700㎡以上)、5000-10000人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300㎡<含>-700㎡)、5000人以下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面积100㎡-300㎡),分级分类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6所,城市社区覆盖率95%。大力推行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建设运营模式,在签订服务协议和明确资产归属的前提下,允许社会资本依托自有场地建设,给予公建项目同等补助。2021年,按照“新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原则,安排300万元,对5个养老服务中心、2个养老服务站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标准改造升级,拓展服务功能。今年,我们积极探索养老院、卫生院“两院共建”模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与老年人有效对接。

二是探索多种运营模式。针对日间照料中心利润低、运营难的实际,我们在给予运营补助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养老机构的标准进行改造升级,登记备案后发展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辐射区老年人开展短期托养等服务,既满足了老年人“家门口”养老服务需求,又增加了服务机构收益。同时,鼓励和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现有阵地,充分发挥人员、场所和设备等优势,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上门服务,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市民政局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招商引资暨民政领域重点项目推介座谈会,邀请各县区民政部门和全市养老类企业、社会组织“面对面”交流,“一对一”推介,搭建平台,引导企业、社会更加深入的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提升运营率。

三是开展多样关爱服务。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保健康复室、心理疏导室、备餐室、休息室、浴室等“十室一厅一卫一场地”,免费向老年人开放。鼓励和支持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以无偿或低偿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在前期36个老年人爱心助餐点的基础上,今年再安排资金997万元,新建100个老年人助餐点,老年人在助餐点用餐,每人每餐按照1至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惠及老年人40万人次。今年,下拨补助资金57.6万元,在金台、渭滨、岐山、眉县、陇县5个县区开展老年人送餐试点。在全市开展“共做一顿饭、幸福大家庭”活动,鼓励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上门与老年人共同做饭,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

四是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对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政府每人每月按照200元的标准给予服务补贴。补贴以提供照护服务为主,边远地区可发放现金。目前,省、市级364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县区,7个县区已完成798名老年人能力评估。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纳入和退出机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补贴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通过养老服务补贴,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缓解老年人的经济压力,降低了养老服务的费用负担。同时,促进了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激发了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增加了养老服务的供给量和质量,提高了养老服务的效率和满意度。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也是今后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围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再发力、再突破、再提升,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养老服务模式。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赵亮,电话:32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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