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聚焦“一老一小”提升社会服务效能的提案》(第1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为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宝鸡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等10多个政策性文件,构建了政策支撑制度。建立了全市养老机构检察服务站(点)工作机制、养老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制度、来访人员公约制度等,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修订印发了《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扩大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对象范围。印发了《宝鸡市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编印《宝鸡市旅居养老指南》图册,为外地老年人来宝鸡旅居养老提供精品线路和精细服务,吸引省内外更多的老年人来宝鸡旅居养老。起草了《宝鸡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宝鸡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积水指导手册》,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是加快养老设施建设。近年来,各级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新建了金台区金陵养护院、凤翔区老年公寓等惠民工程。以城市社区为单元,按照“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目标,规划新建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6所,实现全市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改造提升,“十四五”期间累计争取中省市资金7347.7万元,对全市20所敬老院进行了改造提升,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供养人员入住率达到了100%,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得到有效保障。2024年起,持续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在原有1141所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基础上,撤停并转55所,其余1086所(二类530所、三类556所)全部实行分类管理、挂牌运营。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350所,其中公办、民办养老机构58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有20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1086所,养老床位共计2.61万张,基本满足了老年人居家、社区、机构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职业技能培训后上岗的目标。年内组织135人养老机构消防管理人员,参加全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消防管理人员专业履职能力。组织170名机构工作人员分批参加全国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培训,135人经考评认定后成为正式评估人员。连续6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积极承办、参加省级大赛,先后3人获得全省一等奖,市民政局连续三年荣获优秀组织奖。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12名护理员被省、市表彰。先后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2人获得宝鸡市五一劳动奖章,3名护理员被评为“宝鸡市技术能手”,1人被省民政厅聘为老年人能力评估专家库成员。今年5月份,通过集训选派10名选手参加全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荣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优秀奖2项。先后累计62人在竞赛中取得名次,成为养老机构业务骨干。
四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在发展智慧养老方面,在全省率先建成运营了全市统一、集政府监管与行业应用于一体的市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云平台和调度服务中心,搭建市、县(区)、镇(街)、社区、机构“五位一体”的立体化服务网络,已开通账号1041个,录入老年人信息52.4万条,养老护理员档案793份、养老服务组织(企业)73所,实现市域范围内老年人健康档案“一键迁移”和养老服务供给、需求的精准对接。打通助餐设备与平台数据壁垒,老年人及家属通过手机、电话就可预约服务,平台通过系统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向服务商家派单,实现养老服务与需求的精准对接。目前,已为10884名老年人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3.5万人(次),服务满意率98%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感谢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贺小存 电话: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