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进: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网络众筹行为的提案》(第75号)收悉,现结合我局业务范围答复如下。
2024年9月5日,民政部、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出台了《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网络服务平台应当由民政部指定,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个人,提供求助信息发布和捐助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服务。2024年12月25日,民政部向社会公告,指定水滴筹、轻松筹、暖心惠民平台为个人网络服务平台。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对网络服务平台运营和大病患者的众筹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平台及其运营主体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建立了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二是明确对捐助资金提出了监管要求。要求捐助资金由专用存款账户管理、专款专用。除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收取服务费用、捐助资金无法原路退回等情形外,专用存款账户归集的捐助资金只能向求助人本人或者其提供的医院等账户转账。三是要求平台加强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查验。《办法》在申请指定条件中明确要求,平台应当具备查验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的能力。要求平台明确告知求助人、信息发布人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要求平台建立审核团队,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经指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擅自提供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的,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民政部门将积极会同网信、电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民政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葛宝红,电话:3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