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的建议》(第3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乡村振兴为统领,通过“建体系、强服务、优保障”三措并举,着力构建“家门口”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资金保障。衔接乡村振兴、养老服务、民政救助等政策资金,将幸福院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清单,从涉农整合资金、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中划拨部分额度,避免资金 “碎片化”。将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纳入市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1+10”方案,市财政给运行正常的每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每年补助运行管理经费1万元,县(区)按每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落实补助经费。同时建立适时调整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经费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保障幸福院长效运行、健康发展。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工作,近三年共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88万元,助推长效规范运行,并以“聚焦三个主核心 合力共建幸福院”为题在全省养老工作暨养老院长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开展慈善幸福家园与农村互助幸福院融合运营试点,协调市财政局为18个试点村(社区)每个拨付补助资金5万元。安排村集体经济收入优先保障农村互助幸福院日常运营。积极发动本村成功乡贤、爱心人士捐赠款物,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基础设施。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运营。
二、完善运行机制。将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均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先后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等10余项政策文件,为农村养老事业提供了制度保障。建成老年协会297个,为每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配备公益性岗位1名,确保农村养老服务有人抓、有人管、有效果。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作为填补农村养老空白的有效载体,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有机结合,与文化卫生惠民、助残服务设施等融合衔接。组织基层干部和社会力量参与,分类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帮助老人解决实际困难。以提高农村老年人幸福指数为目标,在农村互助幸福院设置餐饮、文化、娱乐、健身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地区配置理发洗浴、网络视频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助医、助餐、助洁、代购等服务,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成农村老人日常用餐、娱乐休闲等综合性服务点,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创新管理模式。市局多次修订完善《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对入院对象及程序、院务管理、运行管理、财产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提质增效攻坚行动,55所农村互助幸福撤停并转,其余1086所全部实现分类管理、挂牌运营。其中:三类院556家,每天运营时间不少于6小时,提供大众性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服务;二类院530家,运营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提供餐饮、临休、文化娱乐活动和精神慰藉等日托养老服务;一类院运营时间为全天,提供24小时照护和日常居家养老服务。以镇街区域养老院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农村互助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理疗等“点餐式”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全市设立村级“爱心助老员”2339名,年均为5.5万名农村老年人提供了文体活动、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探索养老院+卫生院“两院共建”模式,实现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与老年人有效对接,解决老人最渴望的助医需求。
虽然我们在农村养老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和老年人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策保障,积极壮大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刘瑞萍,电话:326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