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健康养老事业持续发展的提案》(第3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始终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供给、着力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智慧相融入”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养老政策制度愈加完善。以政府办文件印发了《宝鸡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包含26项工作任务的《宝鸡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作为附件一并公布。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
二是养老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建立2所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近三年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资金62万元,分期组织千余名养老护理工作人员参加全省养老服务人才线上培训,连续举办全市护理职业技能竞赛,54人在竞赛中取得名次,成为养老机构业务骨干。举办了以“发展银发经济打造西部最佳康养示范区”为题的“宝鸡大讲坛”,邀请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执行会长徐建中进行专题授课辅导。推荐6人参加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示范培训班,我市1人被省厅聘为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专家。
三是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今年1800户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149户,完成率为63.8%。出台《宝鸡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依托36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内设餐厅,为16万人(次)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麟游县投入450万元,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建成28个村级助浴中心,助力农村老年人生活品质提升。
四是探访关爱服务持续推进。联合9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突出留守、独居、空巢和失独家庭老年人等重点对象,建立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的关爱服务活动常态机制,依托全市17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14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每年为全市5.5万留守、独居、空巢和失独家庭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着力打造老年人“生活有保障、娱乐有场所、精神有寄托”的幸福家园。
五是激励举措逐步探索建立。结合省厅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福利机构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和养老服务人才岗位补贴、工龄补贴等制度,通过不断完善“拴心留人”的激励机制,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增强行业吸引力。
六是智慧养老应用不断赋能。按照“市级开发、多级应用、数据共享、管用结合”的整体思路,在全省率先建成运营了市县(区)统一、政府监管与行业应用为一体的市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云平台和服务调度指挥中心,搭建市、县(区)、镇(街)、社区、机构“五位一体”的立体化服务网络,已开通账号423个,录入老年人信息52.9万、养老护理员档案703份、养老服务组织(企业)68所,开通了“宝鸡养老”微信公众号、“3212349”养老服务监督电话。老年人及家属通过手机、电话就可预约服务,平台通过系统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向服务商家派单,实现养老服务与需求的精准对接,节省了服务资源。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探索多样化养老服务模式,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王玉萍,电话:32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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