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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9-27 15:52:42

类 别:B

宝鸡市民政局              签发人:刘天宏

宝民函〔2024〕82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同盟宝鸡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的提案》(第19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计划投资2亿元的宝鸡天健大健康医养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落实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资金1.44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2950万元。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4年5月、6月份先后组团参加了第十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签约合作意向项目5个、1.544亿元。招引投资5000万元的扶风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已建成并试运营,投资680万元的渭滨区佰善居养老综合体已建成。

二是强化养老用地保障。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需求、交通条件、环境因素等多方面因素,提前规划民政建设用地,主动对接争取纳入市县国土空间养老规划用地984.68亩。4月份,按照省厅统一安排,申报规划期内新增养老用地项目9个、405.15亩。同时,我们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作配合,精心挑选项目用地,加快办理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等前期手续,为项目开工建设扫清障碍。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3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一次性补助22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资金,比全省规定的标准高出10%。经营性和公益性养老机构统一按照标准进行补助。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助。根据收住轻度、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床每月分别给予50元、100元、150元予以补助。

四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社区人口达到10000人以上或老年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需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人口为5000人-10000人或老年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需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社区人口规模为5000人以下,需建设养老服务站。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373所、养老总床位2.54万张,其中养老机构57所(公办26所、民办31所);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75所,城市覆盖率为91.6%,“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141所,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加快推进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省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县区1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1所,2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被确定为省级标准化示范单位,1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日间照料中心。

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启动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建立2所市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余名,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职业技能培训后上岗的目标。连续6年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3人在全省护理员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市民政局连续三年荣获优秀组织奖。开展养老护理员典型事迹巡回报告会。先后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54人在竞赛中取得名次,成为养老机构业务骨干。今年4月25日,举办了以“发展银发经济打造西部最佳康养示范区”为题的“宝鸡大讲坛”,邀请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执行会长徐建中进行专题授课辅导。2024年我市1人被省民政厅评选为老年人能力评估专家。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贺小存,电话:32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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