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宁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建设社区食堂的提案》(第300号)收悉。首先,向您解释一下,因2024年机构改革,社区相关工作已调整至社会工作部,但民政部门始终关心、关爱社区老年人,特别是围绕独居、空巢和农村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等基本服务需求,从2021年起,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逐步建成老年人爱心助餐点位36个,惠及老年人16万人(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多模式融合发展。市政府将老年人中央厨房建设列入市级民生重点项目。市民政局联合市商务局召开了养老服务服务机构市场化供餐配餐工作座谈会,引进陕西甜旭央厨餐饮企业投资8000万元,建成我市首家长者健康餐中央厨房,每日可为2万名以上老人提供配餐、送餐服务。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印发了《宝鸡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个人掏一点、机构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社区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方式,建成老年人爱心助餐点36个,覆盖所有县区。市民政局以每餐1-2元标准给予补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列支200万元,委托第三方企业为全市200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上门助餐等服务,进行点对点帮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为辐射区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渭滨区新建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长期坚持为社区5名困难老年人送餐,受到老年人及家属一致好评。
二是紧盯服务需求,多渠道同向发力。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成的175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均具备助餐能力。对20所敬老院内设餐厅改造升级,鼓励和支持15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为辐射区老年人开展助餐、送餐服务。支持1所餐饮企业对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增设老年人窗口等。探索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置集中“配送点”,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坚持有偿服务,差异化补贴,市级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20至50万,优先保障残疾、留守、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用餐需求,三年来累计投入200余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鼓励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人士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积极参与,奉献爱心。
三是突出服务质量,多措施规范运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市政府领导、市民政局等多次到社区、村调研。市民政局牵头开发了老年人爱心助餐系统,统一配发助餐机、身份证读卡器、小票打印机等助餐设备,并打通与宝鸡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接口。助餐机构可以通过助餐机或登陆信息平台PC端采集老年人基本信息,发布当日菜品。老年人现场或通过“宝鸡养老”微信公众号点餐。结算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核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区民政部门可登陆本级账号,随时调阅查看当日老年人助餐活动开展情况,对助餐活动进行实时跟踪。2022年,启动实施了云视频监控项目,将所有养老机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餐厅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部接入信息平台,提供不少于30天视频存储量,实现了养老服务机构可视化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要求,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围绕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保障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可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资金支持及增进助餐服务激励机制,再添新举措,持续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赵亮,电话:32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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