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霞代表:
感谢您对全市革命老根据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市民政局对您在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太白县划定为革命老区的建议》(第02号)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并安排区划地名科整理汇总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2023年8月,太白县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将我县部分镇划为革命老区的请示》(太政字〔2023〕21号)文件,经市政府批转我局,我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免征革命老根据地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民发[1979]30号[79]财税8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太白县上报的革命老根据相关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2023年9月,我局对太白县上报的《请示》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地下党组织及其工农红军在太白县革命活动史实资料汇编》征求了市委党史研究室的意见,市委党史研究室通过认真审读,先后3次提出了审读意见,要求太白县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认为太白县申报的历史资料详实、史实准确,出具了审读意见。同时在审核过程中,我局先后多次赴省厅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按照厅领导和区划地名处工作要求指导太白县进一步充实完善申报相关资料。今年5月我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太白县部分镇划定为革命老根据地有关事宜,并向市政府上报相关办理意见,6月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将太白县部分镇划为革命老根据地的请示》,抄送省民政厅,并将相关附件资料报送至省民政厅。据了解,省上正在办理。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太白县进一步加大与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力度,力争早日获批。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宝鸡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李涛 电话:0917-3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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