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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村著名行动”现场会暨地名管理培训班在我市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2024-09-29 17:1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加快推动我省“乡村著名行动”迈向新台阶,9月26日至27日,由陕西省民政厅主办、宝鸡市民政局承办的全省“乡村著名行动”现场会暨地名管理培训班在我市凤翔区举办。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王晓东到会指导,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平,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巩彦宏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开班式上,宝鸡市政府副市长李武发致辞,凤翔区委书记王宏强介绍了凤翔区概况。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康苏芳主持会议。

王晓东指出,民政部2023年开展的“乡村著名行动”是部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大举措。工作部署以来,陕西省民政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推动将著名行动列为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及2024年千万工程任务清单,制度建设、文化宣传等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王晓东要求,在推动乡村著名行动中要主动识变应变,科学融入乡村振兴的大局;要善于聚力,多方引才汇智,共同推进工作;要压实责任,以时不我待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的开展工作。要按照“三步走、六个一”的方针,分批次实施,落实好民政部“四化六可”要求,推动实现新时代地名工作所应具有的政治功能、治理功能、文化功能和经济价值。

李平指出,地名是基本的社会公共信息,也是重要的社会文化形态和载体,具有鲜明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属性,在国家治理、社会生活、经济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是民政部安排部署的一项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重大任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经验、巩固全省地名工作成效,注重关键节点、聚焦“三步走、六个一”抓落实。

李平强调,乡村著名工作中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乡村地名建设各项任务,有机融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全局。二是部门协同、合力推进,落实“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体制,聚智聚力聚才,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聚焦乡村百姓急难愁盼,对接乡村建设现实需要,既补齐缺口,又要适度适用。四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针对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等不同地区特点,根据特色保护、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等不同乡村类型,科学确定重点方向。五是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地名工作绝不能搞成“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李平要求,在工作中要抓住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法规这“一个依据”,贯彻落实好《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要做好线上线下“两张图”的工作,积极推进地名命名、标志设置、文化宣传和信息化服务等工作;要按照“三步走”的思路,细化标准方法,发挥先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到2027年底全省95%以上县(市、区)完成“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跃升,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充分彰显”的目标任务;要加强“四个结合”,抓好“起名”基础、创新“用名”方式、丰富“扬名”内涵、塑造“著名”品牌,奋力谱写陕西乡村地名建设新篇章。

西安市、宝鸡市和宝鸡市凤翔区、渭南市富平县、汉中市汉台区、安康市旬阳市、榆林市府谷县共七个市、县(区)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组织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凤翔区城关镇六营村、糜杆桥镇箫史宫村、柳林镇亭子头村和陈村镇紫荆村的乡村著名行动开展情况和助力乡村振兴成果展示。

培训班邀请民政部地名研究所专家和省农业农村厅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围绕《地名管理条例》、乡村著名行动和乡村振兴方面进行了专题授课。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民政局,各县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会议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