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22〕10号)等要求,我局按照公墓单位自检、县区初检、市级审核、省厅备案等相关程序,对全市16个经营性公墓和4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开展了2023年度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经营性公墓年检合格单位(11个)
宝鸡市天台山陵园
宝鸡市常羊山公墓
宝鸡市福祉陵园
宝鸡市常乐园公墓
宝鸡市福安园人文纪念园
宝鸡市凤翔区灵山人文纪念园
陕西扶风中观山灵境园
岐山县福盛陵园
眉县灵龙山人文纪念园
凤县谭家湾公墓
陈仓区蟠龙陵园
二、经营性公墓年检基本合格单位(5个)
宝鸡高新宝福山陵园
陇县二郎山公墓
千阳县龟山公墓
陈仓区蟠龙陵园莲花台东墓区
陈仓区蟠龙陵园棋盘山西墓区
三、公益性公墓年检合格单位(4个)
宝鸡市公益性公墓
扶风县公益性公墓
岐山县公益性公墓
凤县公益性公墓
公告时间从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止。
广大市民如对公告结果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宝鸡市殡葬管理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必要的依据资料、真实姓名并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中段45号,监督电话:0917—3207817。
宝鸡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