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的通知》(陕组发〔2016〕23号)和《宝鸡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宝民发〔2016〕170号)要求,现将宝鸡中国画院第五届拟任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公示如下:
拟任院长:
张迎春 宝鸡中国画院党支部书记
拟任副院长:
邓兵权 宝鸡市烽火中学教师
王 萌 宝鸡市金台区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黄志国 宝鸡市金台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师
聂 路 宝鸡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拟任秘书长:
邓兵权 宝鸡市烽火中学教师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书面意见送达或者传真至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必须真实,受理电话(传真):0917—3262637,通讯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703室。
中共宝鸡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