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313/2019-00183 |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2019-12-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满林。电话:3260855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综合政务、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法治、信息、新闻宣传、深化改革、督查督办、综合调研、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中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拟定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承担全市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拟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规划和项目,负责统筹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协调做好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人:王建新。电话:3261488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出国政审、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目标责任的实施、考核和奖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人:牟宝平。电话:3262836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权限内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指导各县(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四)区划地名科。负责人:冯华。电话:3260629
拟订全市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规划;负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镇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和市内行政区域界限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标准化建设。
(五)社会事务科。负责人:王辉。电话:3260627
依法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办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处统筹做好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政策落实。
(六)养老服务科。负责人:杨伟萍。电话:3260142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和监督基层提升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慈善事业和儿童福利科。负责人:葛宝红。电话:3260130
拟定全市慈善事业促进、儿童福利发展和社会工作规划,负责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定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八)老龄工作科。负责人:李琳洲。电话:3262651
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推动开展老年优待工作,负责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老年维权信访案件的查办。
(九)养老产业科: 负责人:张向杰。电话:3260129
承担拟订全市为老服务和养老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养老产业发展政策和相关标准; 参与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指导推进适老化产品开发、推广,协调推进智慧养老工作,促进养老服务和产品用品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协调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推介养老产业企业和社会组织,融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组织参与国内外养老产业相关学术、展销、展览等活动。
(十)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张社科。电话:3262637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党的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贯彻落实;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高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做好所属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人:佟珊。电话:326014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纳入机关管理单位:
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处(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负责人:金虎成 。电话:3901768
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城乡低保政策、实施方案的落实,负责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负责中、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实施全市城乡社会救助方案的实施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县区抓好《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的建设与维护,承担全市申请社会救助的居民家庭信息的查验、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