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陕西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陕民发〔2023〕78号)和《宝鸡市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宝民发〔2022〕178号)相关要求,经过初评和宝鸡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公示,2024年度宝鸡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公告如下:
一、社会团体(5家)
(一)5A等级(1家)
宝鸡市慈善总会
(二)4A等级(1家)
宝鸡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拟定3A等级(2家)
宝鸡市民营企业协会
宝鸡市甘肃商会
(四)1A等级(1家)
宝鸡炎帝与周秦文化研究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
(一)4A等级(2家)
宝鸡三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宝鸡新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1A等级(1家)
宝鸡爱馨心智人士服务中心
三、基金会(1家)
3A等级(1家)
宝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以上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均为5年,除宝鸡市慈善总会、宝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外,其余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宝鸡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