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6004313/2023-00230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24 17:03:22 浏览次数:

类别:B

签发人:刘天宏

宝民函〔2023〕71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51号提案的答复函


郭瑞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社区旧衣回收箱的提案》(第3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您提案中有关慈善组织设置的旧衣回收箱属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按职责我们对其进行监管。目前,我市共有两个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开展旧衣物回收活动,活动事项在“慈善中国”网站进行了公开,并按活动计划开展旧衣物回收、分拣、清洗、捐赠等工作,运行情况正常,较为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2〕526号)文件规定,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税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动本地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

根据文件精神,市民政局不具备对市内非慈善组织开展的旧衣物回收箱设置和监管职责。针对目前社区旧衣回收的实际情况,我局将规范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活动,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制定募捐方案,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慈善法律法规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倡导公众依法合规,明明白白参与废旧衣物捐助等募捐活动。

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张夏兰   电话:3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