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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313/2024-00012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0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15 15:14:21 浏览次数:

类别:C

签发人:刘天宏

宝民函〔2023〕103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05号提案的答复函


严晓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三无小区”管理的提案》(第5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创新社区治理、构建幸福宝鸡”为主线,努力打造“一心六化、四社牵引”和谐社区建设模式,基本实现了“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详和”的目标。

当前,我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由于在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和管理方法上存在着明显差异,因而在实施共同管理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和关注,在年初的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各县区要按照“一事一议、一事一约”的原则,探索建立指挥大统一、维稳大巡防、矛盾大调解、民生大服务的工作机制。由于“三无”小区建设年代早,规划不统一、设计和建造标准低,无法满足群众需求,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关系上下功夫

深入贯彻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城市基层党建“大党委”制的意见》精神,在社区层面成立“大党委”,将辖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吸纳进入社区党组织,作为兼职委员。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居委会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业委会引导业主有序参与,物管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确立社会效益目标。通过开展党建联建、环境卫生联管、文化活动联办、安全防范联抓,逐步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的新型关系。

二、发展基层民主、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上做文章

严格执行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三方联动”服务机制,梳理收集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协商解决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充分运用“五民工作法”(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形式,保障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力,不断提升基层民主和居民自治水平。

三、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上见成效

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三委”成员、网格长、网格员等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对广大业主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做好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提名、考察工作,促进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选举产生。依法指导业主委员会,引导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督促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资金使用及项目维修等进行细化约定。督促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及时公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等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及重大事项,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资金收支情况,切实维护居民群众各项权益。

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李钢,电话:336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