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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313/2024-00010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8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8-01 15:12:38 浏览次数:

类别:B


签发人:刘天宏


宝民函〔2023〕94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80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红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基层养老机构的提案》(第380号)收悉。现立足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发展,围绕满足老年人多样性、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初步建成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至2023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下达资金1.14亿元,止目前金台区金陵养老院、凤翔区老年公寓、陈仓区养护院均已开工建设。支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养老机构标准改造升级为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拓展区域敬老院服务功能,“打开围墙”,为辐射区老人开展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等服务,使其具备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功能,确保在“十四五”末镇(街)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1377所,养老总床位2.4万张。其中,公办机构26所,实现了县区全覆盖;民办机构27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83所,城镇社区覆盖率为95.82%;农村幸福院1141所,行政村覆盖率为98%。形成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优势互补、有序发展的格局。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养老服务。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先后带队赴北京、上海参加了“第九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和“上海老博会”,与8家企业达成考察意向,接待长友养老服务集团、北京德亨仁厚集团等外地企业来宝实地考察4次。扶风、凤县、岐山、千阳等与相关企业达成初步养老合作意向。总投资6120万元的宝鸡天佑康养中心市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于6月底开工。招商引进总投资3100万元的宝鸡天佑老年公寓于2023年上半年正式运营。

三是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政策。2019年,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宝鸡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将新建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提升到3300元/床,改扩建2200元/床;2020年,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宝鸡市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规定民办养老机构收住轻度、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分别按照每床每月50元、100元、150元予以补助。公益性养老机构和经营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同时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要求,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加强基层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贺小存    电话: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