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313/2024-00006 |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2024-01-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 别:A
签发人:刘天宏
宝民函〔2023〕90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在社区推行老年食堂的提案》(第147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事业发展,特别是针对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不断完善制度,强化政策措施,全力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目前,在满足社区老年人就餐需求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近年来,坚持以城市社区为单元,按照“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设目标,在万人以上社区规划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00-10000人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000人以下社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目前全市已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83所,城市社区覆盖率达到95.8%以上。以上三类养老服务机构均须配备餐厅,运营机构可以通过自建厨房或集中配餐的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计划到“十四五”期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98%以上。
二是开展老年人爱心助餐试点服务。2021年至今,我市坚持以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按照“个人掏一点、机构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社区筹一点、社会捐一点”原则,累计投入市级福彩公益金160余万元,探索启动实施了四批老年人爱心助餐服务试点,试点机构同时为辐射区老年人提供就餐,市级按照每餐1-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确保让老年人吃的放心、吃的舒心、吃的省心。截至目前,已建成老年人爱心助餐机构27所,累计服务老年人35884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积极推动开展上门助餐服务。为了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我们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空巢、留守、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开展助浴、助洁、助餐等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对象申请通过完成能力评估,服务机构将结合老年人健康状况,合理制订服务套餐,目前已为1500余名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市民政局通过宝鸡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3212349”养老服务监督电话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管。
近期,我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等要求,向省厅提出了申请养老食堂建设和老年人助餐服务项目初步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深化助餐成果,优化细化助餐措施,惠及更多的老年人群。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全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王玉萍,电话: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