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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313/2023-00206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06 11:13:55 浏览次数:

类别:B

签发人:刘天宏

宝民函〔2023〕54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同盟宝鸡市委员会:

您好,贵会在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号《关于预防暴力精神病患者犯罪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平安建设的关注研究和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学习,就贯彻落实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我们认为:您的提案立足于平安宝鸡建设的大局,从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重点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基础教育、保障合法权益、实施群防群控、重视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务实、中肯且富有建设性的建议。您的建议对我们树立信心,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是一种鞭策和鼓励!

民政部门主要履行政府扶贫济困、兜底保障、改善民生的基本职能。近年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为民爱民”理念,用足用活现有惠民便民政策,全力保障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生存发展权益,积极改善他们的生存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效减少了肇事肇祸事件(案件)的发生,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已采纳的建议:

(一)已完成的事项

1.加快政策集成,保障残障人士权益。2021年,我局将残疾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福利保障工作纳入了《宝鸡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乡村振兴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出台配套文件,把残障人士福利保障纳入民政部门工作重点和县区绩效考核范畴,加强业务指导和实绩督察。

2.兑现奖补政策,落实监护责任。我市自2016年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落实两项补贴制度,目前,补贴政策惠及残疾群众11.3万人,年发放补贴资金9000余万元,其中精神残疾人9933人。自2017年出台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录入卫健、公安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危险性等级评估三级(含)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监护责任,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全市为2845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年发放补贴580余万元。近两年联合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市残联等部门入户抽查,做到了应纳尽纳,应享尽享。

3.加强街面巡查,提升救助管服能力。充分发挥民政救急难的作用,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街面巡查、站内照料、送医救治和寻亲安置,对流浪乞讨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转送至专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康复和救助,促进其早日康复回归和融入社会,提高了城市文明安全指数。同时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4.助推社区康复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社区康复是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途径。自2021年起,我市出台《关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积极争取中省资金750万元,现已建成8个精神卫生社区康复建设项目,为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我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凤县建成农村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中心,首批100余人入住,大大解放了农村残障家庭,受到了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5.推行新型社区建设,强化群防群治能力。家庭是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和照顾的第一道防线,社区是提升基层服务和治理能力的关键部位。今年以来,我们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倡导全市创设“平安型、便利型、美丽型、幸福型”社区建设,其中“平安型社区”建设中对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社会、家庭和个人三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创建活动,健全关爱支持残障人士的组织服务体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心和关爱。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

今年3月,我们转发了陕西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的通知》(陕民发〔2023〕22号)精神,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计划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多元、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管理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今年上半年,围绕“服务覆盖年”建设目标,我们狠抓社区康复服务主体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基本搭建完成,建立了服务机构和康复对象档案数据,全市60%以上的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5%以上。

二、计划采纳的事项:关于“地方财政应该在减免精神疾病的住院及治疗费用上下功夫”的建议,从业务职能考虑,由卫健、医保和人社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是否予以动态调整,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与财政部门对接,我局做好配合工作。

三、不予采纳的建议

对“加强信息透明度”的建议不予采纳。

不予采纳的原因:《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且不受他人侵害”。精神障碍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他们常会因为“精神疾病”的标签而受到歧视。如果信息收集中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特别是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方面很难找到平衡路径兼顾隐私权益的保护。基层大部分精防医生认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信息报告制度存在“涉及患者隐私,患者不愿被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的问题,需引起重点关注。因此,加强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透明度,制作信息牌是不可取的。

下一步,按照您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关注群众关切和现实需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惠民便民政策,提升为民服务意识,挖掘内部潜力,拓宽服务渠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把残疾人生活需求做为心上事、手中事、份内事,推动我市平安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希望我们的回复您能满意。再次感谢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罗婉春,电话:326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