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313/2023-00219 |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07-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A
签发人: 刘天宏
宝民函〔2023〕79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19号提案的答复函
祁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农村幸福院作用的提案》(第5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把农村互助幸福院作为填补农村养老空白的有效载体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多元养化老服务,实行分类挂牌管理,有效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服务效能,切实增强农村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为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农村幸福美丽新家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持续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市县先后3次修订完善《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成立老年协会协助村委会管理,按照“自治、自愿、互助”原则,沥青管理主体、入院老人和子女亲属三方责任,实现入院老人自主参与、自愿搭伙、彼此协助、共同生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行管理,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赠、志愿活动,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发展。据统计,在每年端午、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重大节日期间,全市有2.6万名志愿者个人和团队走进农村互助幸福院,辐射带动给20.3万名农村老年人提供走访探望、关爱慰问、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志愿帮扶、精神慰藉、举办“百叟宴”、“全家福”集体合影等孝亲敬老服务和精神生活享受。
二是实行分类挂牌,精细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印发《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服务通知》,明确农村互助幸福院分类管理和挂牌运营。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服务功能和运营时间对幸福院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一类院、二类院和三类院三个类别,现运行管理由粗放式到精细化的提升。截止目前,经过县区、镇街从基础设施、服务功能、运行机制、规范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进行综合考量,全市114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创建35个县区级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样板村和80个镇街级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样板村,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基层在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服务上创特色、创品牌。
三是围绕多元养老,有效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服务。把农村互助幸福院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加强与文化卫生惠民、助残服务设施等融合衔接,在建成运行的1141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都设置有餐饮、文化、娱乐、健身等基本功能区域,有条件的还配置了理发洗浴、网络视频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就餐、文化娱乐、谈心交流、远程亲情、医疗保健、事务代办、便民快递、真情互助、矛盾调解、社会志愿”等十项服务内容,让老年人在农村互助幸福院来去有自由、娱乐有场所、精神有寄托,每年约有5.5万多名农村空巢、独居和留守老年人在农村互助幸福院受益。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质量和运行水平,有效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作用,为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托起幸福梦提供舒心、安心、放心的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张向杰 联系电话:0917-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