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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313/2023-00218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3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7-31 15:36:45 浏览次数:

类别:A

签发人: 刘天宏

宝民函〔2023〕78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39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建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老龄相对贫困问题的提案》(第4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老年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印发农村养老服务文件,不断强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农村老人关爱服务活动,为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农村幸福美丽新家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制定印发文件,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宝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联合市委政法委、文明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卫健局、残联、老龄办等9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服务通知》,先后研究制定《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督查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农村养老服务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全市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强化设施建设,打造农村养老运行管理样板。紧贴全市农村养老实际,以农村敬老院为重点,以农村互助幸福院为突破口,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设施水平、拓宽服务范围。累计投资2.3亿元建成县区中心和区域性敬老院20所,设置3620多张床位。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的思路,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新途径,全力打造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保障、娱乐有场所、精神有寄托”的幸福家园。全市累计投入1.2亿元共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141个,填补了农村养老村级空白,每年省市县给农村互助幸福院补助运行管理经费2300余万元,年均为5.5万农村老年人提供餐饮临休、文体娱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

三是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做好农村老人关爱服务。建立了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台账,在全市1165个行政村共设立2339名“爱心助老员”,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按照信息台账,突出留守、空巢、独居、贫困、失能老人等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建立农村特殊困难重点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常态机制,以村委会为主体,利用传统重大节日,依托农村养老机构、互助幸福院、卫生室、文化站等场所和设施,围绕农村留守和其他老人需求,采取走访探望慰问、宣传养老政策、提供精神慰藉、组织文体活动、开展志愿帮扶、爱心捐赠捐助等形式和方法。据统计,在每年端午、中秋、重阳和春节等传统重大节日期间,全市有2.13万名各级干部和各类志愿者给18.79万名农村老年人提供了爱心助老服务和送去了文化精神享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质量,有效发挥农村养老服务效能,为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托起幸福梦提供舒心、安心、放心的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张向杰    联系电话:0917-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