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313/2023-00216 | 发布机构: 宝鸡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07-3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类别:A
签发人: 刘天宏
宝民函〔2023〕76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提案》(第1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老年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出台农村养老服务规划,不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投入,做好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农村幸福美丽新家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出台文件,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宝鸡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农村养老服务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联合市委政法委、文明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局、卫健局、残联、老龄办等9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服务通知》;先后研究制定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独居和空巢老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督查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开展“情暖中秋、幸福重阳”关爱农村留守老人主题活动方案》等文件,全市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制度管理体系。
二是加大投入,打造农村养老管理服务样板。紧贴全市农村养老实际,以农村敬老院为重点,以农村互助幸福院为突破口,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设施水平、拓宽服务范围。累计投资2.3亿元建成县区中心和区域性敬老院20所,设置3620多张床位。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的思路,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新途径,全力打造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保障、娱乐有场所、精神有寄托”的幸福家园。全市累计投入1.2亿元共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141个,填补了农村养老村级空白,每年省市县给农村互助幸福院补助运行管理经费2300余万元,年均为5.5万农村留守、空巢老人提供餐饮临休、文体娱乐、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农村养老发展良好氛围。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通知》,举办县区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局长、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幸福院负责人等共200余人参加的培训会议,邀请省民政厅专家对《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和维护老年人权益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通过“宝鸡养老”微信公众号、抖音发送30000 余条宣传短信等线上方式,开展现场宣传和专题讲座10场次、发放宣传手册 1000余份等线下形式,对《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群体防骗识骗进行广泛宣传,为弘扬传统美德、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开展活动,切实做好农村老人关爱服务。建立了农村留守、独居和空巢老人信息台账,在全市1165个行政村共设立2339名“爱心助老员”,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按照信息台账,突出留守、空巢、独居、贫困、失能老人等特殊家庭服务对象,建立农村留守、独居、空巢等弱势困难重点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常态机制,以村委会为主体,利用传统重大节日,依托农村养老机构、互助幸福院、卫生室、文化站等场所和设施,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团体和个人及乡村振兴包村或联村单位,围绕农村留守和其他老人需求,采取走访探望慰问、宣传养老政策、提供精神慰藉、组织文体活动、开展志愿帮扶、爱心捐赠捐助等形式和方法,提供孝亲敬老助老为老服务,给农村留守和其他老人送去物质关爱和精神享受。据统计,在每年端午、中秋、重阳和春节等传统重大节日期间,全市有2.13万名各级干部和各类志愿者给18.79万名农村老人提供了爱心助老服务和送去了文化精神享受。其中:组织戏曲演唱、自乐班、广场舞等文艺汇演461场次,参与演出和观看人员13.75万人,放映电影5410场次,开展趣味运动3211场次,5.56万人参加孝亲敬老“百叟宴席”,1.62万名老人过集体生日,照“全家福”集体合影6210场次,无偿理发洗脚、清洗衣物6.59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养老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农村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托起幸福梦提供舒心、安心、放心的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张向杰 联系电话:0917-326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