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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6004313/2020-00179
发布机构:宝鸡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3-16 17:45:23
名称:关于开展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关于开展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6 17:45:23 浏览次数: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中心,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

按照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20〕3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与运转维护经费核算,现就开展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摸底统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包括: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各县(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

二、统计方式

本次数据统计依托全市养老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开展,采取机构填报、县(区)审核、市级汇总的方式进行,系统数据将作为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与运转维护经费发放的依据(数据截止日期2020年3月1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辖区内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及时开展统计工作,指导各机构按照要求和标准加快数据录入,对机构录入数据采取实地查验等方式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完整、详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安排本级配套资金。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于3月16日18时汇总全市养老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并报送省厅,各县(区)务必在此之前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

联系方式:市民政局养老科 赵亮 3260142

市财政局社保科 李力 3262075


宝鸡市民政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