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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6004313/2020-00178
发布机构:宝鸡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3-13 17:43:16
名称: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0-03-13 17:43:16 浏览次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持续推进宝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政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组(委)理论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采取上党课、研讨交流、主题宣讲等方式,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专题学习与辅导交流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层轮(调)训相结合,分层分批做好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推动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全覆盖。认真落实《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挥民政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宝鸡市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为健全和完善民政领域各项制度提供“宝鸡方案”。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脱贫攻坚、养老事业、疫情防控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对新时代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安排要求,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4.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出台我市《关于构建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和政策落实,全力推进“兜底保障织网暖心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边缘户、已脱贫但有返贫风险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刚性支出救助办法和分类施保、渐退帮扶政策,强化临时救助,综合施策、动态管理,确保已脱贫户不返贫,未脱贫户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

5.提升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水平。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普查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协调财政部门按新标准足额配套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督制度,确保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6.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对急难型救助和单次救助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委托镇(街)审批,足额落实镇(街)临时救助储备金,优化办理程序。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工作规定,规范应用“一事一议”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发挥好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

7.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农村低保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试点工作,联通金融等信息,加快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平台功能,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配齐配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加强困难群众政策宣传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8.推动社会救助创新发展。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完善相关配套办法,整合各类资源政策,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1+8+N”社会救助机制。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与宣传,借助陕西省社会救助自助申请受理公众平台,全面推行社会救助申请网上办理工作。

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9.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出台《宝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制定改革试点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年度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对投入运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规范运营、发挥作用。拓展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12349养老服务热线功能,加快智慧养老服务调度指挥中心和运营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智慧养老水平。

10.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建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登记事前指导、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对评定的星级幸福院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以奖代补拨付运行管理经费,发挥星级评定激励作用,促进规范管理、长效运行。

11.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持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强化养老机构建设、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12.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管理和运用,建立以村委会为责任主体、以幸福院为主要依托的关爱活动常态机制,开展定期探访,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13.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做好村(居)换届选举研判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和履职情况县级部门联审工作。推广金台区四社联动“社区+”、渭滨区经二路街道“党建+治理”、眉县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千阳县村级民主管理“小微权力清单”等经验,指导村(居)委会依法制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建立居民议事会、邻里议事会和说事制度,构建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加强移民搬迁社区自治建设,引导搬迁群众在居住地有序参与自治活动。

14.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对县(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管理体制、组织构架、服务阵地、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宝鸡市社区管理服务系统”,整合并联县区智能社区服务平台,推进社区管理服务工作高效化、智能化、便捷化。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清单,明确社区依法承担、依法协助、依法监督和支持购买事项,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行动,切实为城乡社区减负。强化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探索社区工作人员职业体系建设,做好陈仓区社区工作者职业生涯发展和薪酬“四岗十八级”改革试点工作。

15.提升城乡社区阵地设施水平。出台《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县区分年度对照相关建设标准,对现有阵地进行扩建改造,确保面积达标、设施达标、人员达标,实现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年内完成57个城乡社区建设项目。

五、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6.加强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做好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继续实施“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儿童社会工作全面开展,指导市儿童福利院开展“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机构建设,指导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岐山县、陈仓区、千阳县等县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力度。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和工作跟踪机制。强化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使用管理,确保各类儿童服务对象信息采集、分析、运用工作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

17.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规范化运行。继续推进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试点开展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标准化试点工作。适时开展首届“感动宝鸡慈善人物评选”活动,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推动农村爱心超市规范发展,培养推广管理有序、经营良好的典型经验。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统筹实施“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积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开发试点工作,加大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力度,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18.做好福彩发行工作。全面推进投注示范店创建,加快布局无人值守终端,加大日常巡检力度,组织开展营销技能和业务培训,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亿元以上,市本级筹集公益金2400万元以上。举办“福彩杯”中老年羽毛球大赛等各类福彩公益活动,弘扬福彩文化,扩大福彩影响。

六、不断优化社会服务工作

19.扎实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加快凤翔县撤县设区步伐,积极推进眉县撤县设市工作。依法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做好市区道路命名更名和地名数据库更新维护,更好发挥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创建工作。

20.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做好《殡葬管理条例》宣传贯彻,稳步推进殡葬礼俗改革,推广陇县群众“身后事”关怀机制,指导岐山县做好丧葬礼仪改革试点工作。编制全市“十四五”殡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成64个年度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力争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和凤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落地,眉县、陇县殡仪馆加速推进,陈仓区、扶风县殡葬设施改造项目建成投用。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回头看”,做好陈仓区、太白县、陇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申办经营许可工作。全面推行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殡仪服务单位日常监管,完善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做好传统节日文明祭扫服务保障。

21.加强残疾人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健全完善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全市残疾人保障工作业务培训。强化与各级残联联动,做好困难残疾人精准认定和动态维护,及时足额拨付“两项补贴”资金,做到应补尽补。指导县区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救助程序,持续推动救助站长期滞留人员移交安置工作。扎实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完善提升救助管理机构设备设施,推广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力度。做好家暴受害人临时庇护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等专项救助活动。发挥福彩投注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辐射作用,扩大救助效果。

22.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健全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鼓励各登记机构先行先试,开通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巩固深化涉外婚姻和非婚同居外籍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外籍新娘管理服务工作协作机制,不断加强规范涉外婚姻管理。开展婚姻登记领域收费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婚介服务机构监管机制,规范婚介行业发展。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实施“互联网+婚姻服务”,稳步推进预约式、上门式、查询式婚姻登记。

七、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工作水平

23.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出台《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依单开展监督管理。畅通举报渠道,依法取缔、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完成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信息录入采集,按要求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完善激励机制,有效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11月底前完成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动员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助力全市经济发展。抽取不少于5%的市级社会组织,对其内部治理、资金管理、工作绩效等开展审计。

24.强化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加大项目支持,大力推进市、县(区)、镇(街)、社区四级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全国一流市级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县(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培育一批基层治理作用发挥明显的镇(街)、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施社会组织“领头雁”工程,培育一批内部治理完善、服务能力强、有引领作用的社会组织。注重能力提升,开展8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举办首届公益创投大赛。注重宣传引导,推广宝鸡社会组织典型案例,打造更多“宝鸡品牌”社会组织。

25.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强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力争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3%以上,党的工作覆盖率100%。11月底前完成党建基础信息系统健全完善工作。按照“六有”标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积极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DIY党课”特色服务,举办4期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持续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进百村扶千户”活动,进一步完善“三抓六帮五推”宝鸡模式助力脱贫攻坚。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深化“三比一创”活动,培养树立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八、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26.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中、省规划衔接,争取将宝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内容、重点项目纳入省市总体发展和区域发展规划。

27.加快民政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送备案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强化互联网手段和信息化技术与民政工作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探索民政领域重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码上办”。

28.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与各级职能部门的衔接协作,建立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民政领域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年内镇(街)“六办三站一中心”全部设置到位。结合民政事业发展新形势,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破解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难题,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29.推进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以“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质量高、内务好”为目标,加强民政机关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精神文明、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做好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有效防范和化解民政领域风险。加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民政重点资金项目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

30.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健全立体式、全方位、多层次民政工作对外宣传机制,综合利用主流媒体、民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一步加大民政工作、政策解读、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提升民政形象。健全民政信息报送、通报、考核机制,完善管理细则,提升信息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新时代民政政策理论课题研究,每个县区民政局完成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完成调研文章分别不少于1篇。

31.强化重点工作跟踪问效。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查、精细化考核机制,对已确定的创新工作、重点工作、民政项目和党组会、局务会确定的事项以及领导批示,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及时反馈。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用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回音。

32.继续做好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克服松紧懈怠思想,以更加严格、更加细致的防控措施,全力保障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继续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九、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33.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班子成员联系县区“两项制度”,切实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建立完善定期检查通报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3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一岗双责”,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探索建立干部谈话、提醒、警示教育机制,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强化效能监督,围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检查。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35.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教育、监督、考核、激励等各项制度机制。严格规范做好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突出政治理论、党性教育、业务能力和知识更新,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和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好干部各项待遇。注重挖掘、培养、宣传民政系统先进典型,着力增强民政干部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归属感,引导干部职工争做新时代人民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36.持续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局系统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加强正向激励,形成鲜明导向,提振干部精气神,激发干部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