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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6004313/2019-00165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02-27 00:00:00
名称: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9-02-27 00:00:00 浏览次数: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两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三最一专”职责定位,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四大体系建设,奋力推动宝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1.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贯彻《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的实施意见》,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父母、兄弟、姐妹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强化动态监控,着力解决脱贫再返贫的问题。

2.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全面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切实落实好“渐退帮扶”“分类施保”等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兜得住、兜得准、兜得牢”。持续开展农村低保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继续健全完善镇(街)、村(社区)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规范县区政府网站低保信息公开工作,让低保管理更阳光、更公平。

3.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持续开展农村特困人员普查,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重点做好生活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工作,确保年内全市生活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扎实做好新增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足额配套落实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确保按标施保。切实抓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重点加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管理,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持续抓好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规定,规范应用一事一议机制,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发挥好临时救助兜底作用。

5.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根据中省意见,制定出台我市《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完善相应配套措施,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大协调力度,继续与有关部门协商,做好数据共享工作,不断拓展核对平台数据共享范围。做好核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明确数据采集标准、规范核对流程、完善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6.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岐山县老年公寓、陇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推进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实施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年内完成市养老信息平台和“智慧养老”服务指挥中心、18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4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快建立市级养老护理实训基地,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持续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挂牌工作,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探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服务补贴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开展星级评定和绩效考评,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7.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和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系统动态管理,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力量提供关爱服务,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补贴资金,确保足额发放到位。实施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脑瘫儿童免费康复试点等项目,充分发挥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成长家园等阵地平台作用,全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8.提升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补助资金,启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市、县、镇三级信息系统管理员台账,保障残疾人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慈善法》,积极培育发展壮大慈善组织,做好《慈善法》宣传和慈善文化传播工作,按要求开展好“中华慈善日”系列主题宣传和慈善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9.做好做实福彩发行工作。加快电脑票销售自助终端市场推广,持续推进即开票自助销售终端布设工作,举办全市第二届福利彩票销售技能大赛,全年销售福利彩票3亿元以上,市、县两级筹集福彩公益金3000万元以上。积极开展各类福彩公益活动,弘扬福彩文化,扩大福彩影响。

三、加快构建社会治理体系

10.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多元共治机制,实现各类组织权责利相对等。全面完成25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3个城镇社区服务站、1个室外活动广场、12个智慧社区项目建设任务,按照“一区域一主题、一区域一特色”的原则,科学设置社区功能布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并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公示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健全完善“四议两公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统领下的“一事一约”作用,年内评选50-100个优秀村规民约、居规民约。持续抓好“党建引领+”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工作,推进社区减负和四社联动,推行“五民工作法”,健全完善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落实任期承诺,指导村(居)两委班子和成员细化承诺内容,建立践诺档案,提升为民服务效果。按照分类指导、提早研判原则,解决好单位型社区社会职能剥离中遗留资源整合、撤并不到位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持续抓好村(居)委会成员及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紧盯群众服务需求,按照“常规服务求规范、品牌服务求特色”和“一社一品或多品”要求,创新载体,谋划项目,全力打造社区工作服务品牌。

11.提升社会组织工作水平。全面落实中省要求,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意见》。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有效覆盖,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3%以上,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市、县(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培训,市本级培训不少于10期,其中赴外地学习培训不少于2期。扩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覆盖面,促进规范化建设,加强诚信建设,落实《社会组织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加大非法、违法社会组织打击查处力度,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持续深入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进百村扶千户”活动,做好苏陕扶贫项目对接落实。着眼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各县至少选取1个、各区选取3个社区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深化“三比一创”活动,打造“宝鸡品牌”社会组织先进典型。

四、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12.切实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加快推进凤翔撤县设区,力争年内获批。指导眉县启动撤县设市相关工作。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资料的归口管理、考评检查、成果转化等工作,编印出版《宝鸡地名文化》,指导县区完成行政区划地图、县区地名故事和县区地名志的编印出版工作,完成《国家标准地名志》和《陕西省标准地名志》词条收录。设立宝鸡市区划地名专家库,建立区划地名专家论证工作制度,依法开展“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路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开展市区新建路桥命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第二批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13.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质量。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稳步推进殡葬礼俗改革。全面完成陈仓区、扶风县和市殡仪馆设施改造任务,督促陈仓区、陇县和太白县申办公墓经营许可证,加快眉县、陇县和岐山县殡仪馆建设进度,指导太白县、凤县和麟游县做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和13个示范性公墓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违建和超标公墓问题。完善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发挥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效能。做好传统节日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殡葬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强化殡仪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14.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加大婚姻登记历史数据采集录入工作力度,做好婚姻登记数据归集共享工作,落实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制度。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加大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服务,深化婚俗改革。

15.提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大提升”、“救助机构开放日”和“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合作力度,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脸识别试点工作,不断落实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收养登记工作。

五、做强追赶超越组织保障

16.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把握理论体系、核心要义、思想精髓,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定位、宗旨理念、政策原则、目标任务、思想方法,持续改进作风,强化使命担当,以实际行动助推宝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联系县区“两项制度”,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快“党建文化墙”建设,加强党费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1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机构改革,优化机构和职能设置,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在做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判的基础上,选好配强局系统领导班子。开展好“走出去、提质量、创一流”活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搞好社工人才培训教育,支持社工人才充分发挥作用。优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干部各项待遇和老干部待遇,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19.加强考核引领作用。完善局系统目责考核实施细则,细化目标任务,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坚持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比较完善的督查考核机制,对年度目标任务跟踪问效、督办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制定出台《2019年度县区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引导县区抓落实、促发展、出经验、创特色。深入开展“建功立业新时代、争做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树立一批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引领宝鸡民政工作追赶超越、持续走在前列。

2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整治,健全市县民政系统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学习交流机制和执纪审查联动机制,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六、提升综合服务工作水平

21.做优基础工作。以“职责准、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质量高、内务好”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民政机关基础工作,完善办文、办会、办事制度,细化服务内容和标准,全方位提升工作质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好新型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任务。抓好精神文明、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抓好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22.加强对外宣传。进一步健全立体式、全方位、多层次民政工作对外宣传机制,综合利用主流媒体、民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提升民政形象。健全民政信息报送、通报、考核机制,完善管理细则,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进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每个县区民政局完成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局机关科(处)室、局属单位完成调研文章分别不少于1篇。

23.强化跟踪问效。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督查、精细化考核机制,对已确定的创新工作、重点工作、民政项目和党组会、局务会确定的事项以及领导批示,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及时反馈。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用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回音。

 


宝鸡市民政局

 2019年2月25日